公司實際案例宣導-3
公司實際案例宣導-2
2020-11-13
服務成本概算說明
2021-01-19

公司實際案例宣導-3

公司某計畫執行期間,排定之公司內部工程督導,督導當日監造同仁未備妥督導案件資料表,而承商也未派員出席參與;監造同仁因另有要事休假,休假期間未確實安排代理人員代理相關工作,未即時掌握施工現場品質不佳及未依照圖說施工之情形。


說明:

  • 公司辦理工程內部督導,應事先準備督導案件資料表,並要求承商出席參與。

  • 監造同仁應加強落實一、二級品管,監督承商確實依照圖說要求施工。

  • 監造同仁請假時需安排代理人代理相關工作。

精進檢討:

  • 課題一:公司內部工程督導未積極配合(未準備督導案件資料表、承商未出席)。

  • 對策:

  1. 公司內部工程督導,應提前將督導案件資料表提供給召集人及各委員,確認無誤後先行列印準備,以避免督導當日忘記攜帶。

  2. 確認督導日期後應立即通知承商,如因另有要事無法出席應事先提出通知召集人說明,確認是否需辦理改期。


  • 課題二:未落實一、二級品管制度(施工品質不佳、未依照圖說施工)。

  • 對策:

  1. 監造同仁如有發現施工品質不良或缺失,應立即開立不合格品,要求承商改善,並確實追蹤改善成果。

  2. 如開挖後現況無法依照圖說施工,請設計同仁先研擬施工方案,並通知主辦機關辦理現場會勘,以便辦理後續工程變更。


  • 課題三:監造同仁請假階段未安排代理人代理相關工作。

  • 對策:

  1. 監造同仁及施工廠商,在現場取鏡拍照務必要注意將不合規定之場景排除;製作品質文件也要留心過濾掉不適用、不合規定之照片。

  2. 請假同仁應請代理人員回報當日施工狀況及進度,掌握代理人執行情形。


公司對本案之處置:

  • 本案已於督導當日開立不合格品改善通知及追蹤表,並要求承商限期改善,且於次日邀集主辦機關辦理現場工督,說明現場施工困難及後續改善方案。

  • 本次案例公司採以宣導及加強督導方式以達到警示的目的。爾後若再發生類似狀況將依公司規定處理。

  • 請各計畫主管向同仁當面說明本案例之原委,並要求同仁積極配合公司督導行程及落實二級品管制度,避免重蹈覆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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